2017年河海大學文天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河海大學文天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號
安徽省馬鞍山市鄭蒲港新區文天路6號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學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相關省份要求的范圍執行。
3.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對投檔到我院的考生擇優錄取。對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采用“志愿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4.對有選測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關規定執行,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投檔分)后等級的辦法排序進行專業錄取。
5.報考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和公共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通過考生所在省級專業測試,且色弱者不宜錄取,色盲者不予錄取。
6.藝術類專業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公布的錄取政策和規定執行。
7.我院公共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8.專業確定原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專業填報志愿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9.學院認可相關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政策加分。
10.身體要求:學院招生專業對身體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11.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體檢不合格者,我院不予錄取。
1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門。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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