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學在職研究生復試調劑政策
一、調劑對象
第一志愿報考暨南大學且初試成績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
二、調劑原則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4.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必須同時滿足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擬調入專業對應學科門類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
5.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含臨床醫學[1051]、口腔醫學[1052]、中醫[1057])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10.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得按考生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11.各學院須在本單位網站公布調劑公告,調劑公告發布至少24小時后才能按照本單位調劑辦法確定調劑生復試名單。
12.各學院須將符合要求的調劑生復試名單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13.同一專業復試錄取時,調劑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應分別排隊計算總成績;第一志愿考生復試不合格時,相應名額由調劑考生按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錄取。
14.每位考生僅限申請一個單位一個專業的調劑申請。
三、調劑程序
考生申請調劑前,須充分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工作辦法,以及相關專業招生、培養、獎助、就業等相關政策。
考生登陸我校境內碩士報名系統“復試模塊”提交調劑申請→學院初審→報送調劑復試名單研招辦審核→學院公示名單并通知考生參加復試→擬錄取考生登陸中國研招網完成相關確認手續。
四、復試錄取辦法
按照《暨南大學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管理規定》及相關招生管理規定執行。
五、調劑專業
各調劑專業相關要求、指標數等信息詳見各學院調劑公告,調劑公告將于3月底發布。
以上便是暨南大學在職研究生復試調劑政策的詳細內容,如果大家想了解該校更多招生信息,可以聯系站內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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